来源:南方农村报
日期:2022年07月30日
立法引领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7月27日,《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广东在全国首创“1+N”模式为“菜”立法,促进粤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除了省级条例外,佛山、汕头、潮州、梅州、江门等地也将迎来地方菜专属“法”,以此进一步推进粤菜的发展与传承。其中,备受关注的预制菜也列入了条例草案。
为充分体现不同地方特色风味菜的发展特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采用“1+N”立法模式,推进省市协同立法。省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N”项立法主要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在内容上,省和各市条例相互呼应、紧密衔接、各有侧重。
本次立法,主要针对粤菜发展中的品牌建设和保护不足、传统技艺传承创新支持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对预制菜产业发展、餐饮企业业态创新等新情况新问题,也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力求推动解决粤菜发展促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粤菜餐饮品牌建设与保护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商务部门应当加强粤菜餐饮品牌建设,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粤菜名店、名品、美食街(城)等评选,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在预制菜品牌培育和研发方面,条例草案规定,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特色农业和粤菜品牌优势,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库,培育预制菜知名品牌和示范企业。
立法引领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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