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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活动实施方案

2024-03-11 21:26:50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服务贸易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粤贸全国品牌工程建设,发挥粤贸全国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和助力农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广东省商务厅下发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协助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工程活动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3]97号}。为有效落实通知精神,广东省农产品流通协会在政府支持下组织编写了“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 

大力推广广东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深耕国内市场,推动我省农产品畅通流通渠道,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消费帮扶工作,持续推进粤贸全国活动;拉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能提升,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线上专区营销和举办广货宣传推广活动

1、“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线上专区活动

“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线上专区活动重点整合广东优质农产品在线上平台以展销州和专区形式集中推广销售。活动以地市为单位,每个地级市(区)分别挑选具有广东区域地方特色、有规模、有三品一标等资质的企业,在淘宝、京东、抖音、农通云网等线上平台集中开辟“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专区,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展销周活动和常态化专区运营。活动优先推荐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和“粤贸全国·粤品粤靓”优质农产品品牌评选的生产企业产品入围,优先选择帮扶地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单位参与。

2、“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巡展和宣传活动

3、组织企业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驻镇帮镇扶村等中心工作加大多媒体宣传力度,推动粤贸品牌区域影响力提升,推动地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展销周活动,协调央视、广东卫视、人民网、新浪等传媒资源,组织产品企业与线上线下流通渠道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评定宣传和巡展活动,鼓励各地巡回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品牌推广展示活动,举办区域品牌主题推介会,组织粤贸全国媒体深调研活动,参与粤贸全国线上线下大赛评比;鼓励企业借助“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粤贸优品”评定宣传和巡展活动举办新品发布、营销招商、产业链对接、出口产品转内销等活动联合打造“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行业联合品牌,编辑“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采购商名录和基地名录,汇编粤贸全国开拓国内市场范例集;组织央视、省级卫视等有购物频道的媒体开设“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推广销售窗口,全方位宣传与推广广东优质农产品,推动我省企业在线上、在云端广结客户、开拓市场,让全国消费者更快更好购买广东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提高广东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广东产品美誉度。

(二)成立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行动联盟

支持由广东省农产品流通协会等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宣传媒体等单位发起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行动联盟,建立粤贸全国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和拉动跨区域全产业链单位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广东农产品推广活动,为广东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渠道推介、政策咨询、市场分析等服务,合力拓展广货国内市场。

(三)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供应链数字营销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推广项目的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农供应链数字营销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营销数据化和精准化能力,推动供应链集采、云物流、线上线下(020)营销等产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

(四)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广东优质农产品推广工程

1、结合“展销周”和巡展评选活动,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广东优质农产品推广工程,引导行业企业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活动,组织流通企业集约采购和联合销售,降本增效,做大“粤贸全国”流通体量。通过启动“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线上新闻发布会、项目启动会、供销推介会等形式支持和推动线下连锁门店、商超、农批市场、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等农产品流通渠道筹建“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展示推广中心和销售门店,支持线上平台搭建“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产品专区,支持以“粤贸优品”、“粤品粤靓”等公众号、小程序、APP,推动“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连锁门店、专区专柜的落地;

2、支持整合广东优质农产品通过设立专柜、专区、推广中心、品牌展示体验店、智慧零售终端门店等形式,通过直销直营、特许加盟、设立分公司、发展经销代理等推广模式,导入省内外专业市场、商超、媒体商城、餐饮、步行街、大型社区及线上平台,更大范围整合资源和布点推动广货销售;组织我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协调组织省内外流通商贸企业广泛参加“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工程,促进省际合作,支持省内粤贸推广经销单位和省外原材料生产加工单位结对子,开展三产合作,共同开拓双向市场;

3、推广产品在纳入“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检测和溯源体系认证后统一标注“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活动指定推荐产品字样,导入“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字样、“粤贸全国·粤品粤靓”统一标识的线上专区、线下专柜和推广中心予以推广,并形成贸易常态,固化定向流通渠道,推动广货深耕国内市场。

(五)培育广东优质农产品“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营销平台

1、组织各地与电商企业合作打造“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直播电商营销基地”,持续推动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粤贸优品线上专区销售活动;

2、在广州及周边等中心城市建设辐射全国的“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广货销售中心”,为线上线下“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专区、专柜提供充足货盘;

3、以广东产业集群和专业镇、核心区域、专业市场、加工仓储中心等为基站,培育一批产品质量优、营销有特色、供应链强、带动效应好的“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产业推广示范基地”,支持基地功能优化,着力推动区域乡村振兴工作。鼓励搭建“生产加工+厂商直销+展贸结合+电商直播”一体式的广货全产业链运营平台,强化基地运营创收能力;

4、以市场为主体,在全国重点省会城市及物流枢纽节点城市试点布局建设具备产品集散、展示交易、品牌营销、电子商务、直播带货、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商贸流通示范基地”。

(六)争创“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示范单位

组织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示范单位争创工作,期间涌现的先进代表和事例将作为地方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推动我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予以广泛宣传。地市政府对优秀示范单位要在政策上预以支持,加大对流通企业渠道资源的赋能。

三、活动参与主体、产品及要求

(一)参加单位主要来自广东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省内、国内流通商贸单位,生产加工企业主要为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及重点产业链企业、国际农业行业领先企业、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和境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行业示范和辐射力的农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粤东西北帮扶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单位等;支持省外生产加工企业作为“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单位和生产加工单位参与项目;

(二)产品范围:生鲜、水果、肉类、禽蛋、海鲜、粮油、调味品、咖啡、茶、葡萄酒、烈酒、绿色有机等安全食用农产品、预制菜、冷冻农产品等,优先考虑我省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产品、名优新特农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拥有地理标志和供港资质农产品、粤字号、老字号农产品、获得国内国际食品认证企业产品、获得省市级以上评定的优质农产品及帮扶地区优质农产品;

(三)参加活动的企业要求生产合法、证照齐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和行业质量标准。重点推荐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和“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供应链数字营销服务平台的企业产品入围。

四、活动效果

组织广东各地市优质农产品企业参与百场“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线上推广活动,集中评定千家“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企业和基地,以“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产品集中对接国内万家销售渠道,以开设乡村振兴·粤贸全国优质农产品专区、专柜、运营中心的运营模式力争打造百亿级交易体量。

五、组织机构

发文指导单位

广东省商务厅

活动指导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经信厅

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

活动执行单位

广东省农产品流通协会

各地市商务局

参与推广单位

广东各地市涉农生产、加工、贸易、流通、服务等企事业单位,省外农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单位

重点支持单位

全国农垦、供销总社、北大荒、中粮、华润、北京新发地、江南农批、海吉星、广粮、京东、唯品会、河北雨润批发市场、钱大妈、百果园等省内外知名企业。

媒体支持单位

人民日报、人民网、农业部影视中心、经济网、国际在线、农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广东经济杂志、腾讯、百度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等百家国内及省内媒体

六、活动内容

(一)“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活动和巡展、评选启动仪式

(二)互联网平台集中展销周

(三)成立粤贸全国乡村振兴行动联盟

(四)渠道专区专柜中心建设

(五)广东各地市(区)结合线上平台和媒体资源做线上线下推介活动

(六)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广东优质农产品推广工程

(七)培育广东优质农产品“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营销平台

(八)争创“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示范单位

七、组织发动

各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做好本地区的发动组织工作,及时报送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推广活动的进展、成效和问题等,注意发现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经验。

八、政策支持

协调各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参加“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活动予以支持

(一)对企业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线上专区和线下专柜、营销中心、直播电商基地、广货销售区域中心、“粤贸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广货营销平台的予以支持;对开展“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活动新闻发布会、粤贸全国媒体深调研、广货品牌沙龙、粤贸全国线上线下大赛评比等活动的宣传营销等活动予以支持;对参与活动的企业汇编粤贸全国开拓国内市场范例集和编辑“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采购商名录、基地名录予以推广;积极协调各单位集体组团参展、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会等活动;

(二)鼓励省外采购商、专业买手参加我省举办的“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活动,开展买家入粤活动;

(三)对搭建和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溯源流通体系、“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供应链数字营销服务平台的建设予以支持;对委托第三方法检单位进行产品检验检测,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优质农产品质量评定的予以支持;对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推广、线上线下大赛评比等活动被评定为优秀单位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 协调地市和行业内的采购单位认购参与“粤贸全国·乡村振兴”推广活动的优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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