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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4-17 14:43:59 点击数:

粤农〔201743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农业局、财税局,省供销社: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要求,2017年广东省可申报创建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为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园规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产业园要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二、申请主体和程序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筛选审核后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申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竞争性评审,按照农计发〔201740号文件要求,择优报省政府同意后,推荐报农业部、财政部。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创建材料包括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内容。 

(二)申报数量。每个地级以上市及省供销社只能向省申报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过1个的不予受理。 

(三)时限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应于20174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9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2号办公楼1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gdnt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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