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东莞市日前已开展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户(组织)请向各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提交申请材料。
据了解,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于5月1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于10月15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农户(组织)可尽快向所在镇街农办(农林水务局)提交《东莞市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以及申请者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和土地承包合同(或村委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